2025山東農業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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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工作按照相關省份文件執行,實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應符合學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進檔考生專業錄取原則如下:
(一)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按照《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2.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面向山東省招生,專業成績使用山東省2025年美術與設計類統考成績。考生進檔后,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對比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3.音樂學、錄音藝術專業面向山東省招生,專業成績使用山東省2025年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進檔后,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對比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二)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學校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并按時報送到各省級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各專業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