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考研調劑要求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考研調劑要求,復試調劑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調劑細則需要以各學院公布的要求為準。
調劑工作
(一)4月8日“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該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二)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三)調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經本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確保科學性。
(四)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五)調劑計劃將根據各專業調劑生源、導師規模、培養條件、專業發展需求等情況統籌管理、合理調整。各專業調劑計劃以實際錄取為準。
(六)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調劑需符合我校劃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到該計劃錄取。
10.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11.調劑考生還須滿足各學院制定的調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