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物資學院考研調劑要求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北京物資學院考研調劑要求,復試調劑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調劑細則需要以各學院公布的要求為準。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具體要求詳見報考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4)第一志愿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5)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學科專業,其他學科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劑到該專業。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無效。
二、成績計算方法及錄取辦法
1.總成績=(初試成績+各類加分)×權重+復試成績×權重。各類加分及優先錄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50%,由各報考學院自定。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考生的錄取以總成績為依據,考生的錄取成績相同時,錄取規則由招生學院確定。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不能按期簽訂合同者不予錄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4.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