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鄭州警察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鄭州警察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鄭州警察學院公安專業安排在各省(區、市)本科提前批次投檔錄取。在已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區、市),執行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在未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區、市),執行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六條鄭州警察學院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要求,確定調檔比例。在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區、市),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十七條鄭州警察學院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根據招生計劃,按照進檔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依據考生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對于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作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鄭州警察學院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經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后,通過公開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錄取規則與前款規定相同。
第十九條鄭州警察學院在進行錄取及確定錄取專業時,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則同分排序規則為:
(一)在實施“3+3”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選考3科成績之和、選考3科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3科中單科次高成績。
(二)在實施“3+1+2”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
(三)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文史類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成績,理工類依次比較考生的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成績。
第二十條對于符合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6條、第47條所列情形的考生,有關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予以加分投檔的,鄭州警察學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檔分數進行錄取并確定錄取專業。
第二十一條鄭州警察學院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制作考生錄取通知書,并按照教育部、國家郵政局有關要求,開展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