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可以錄取執行。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三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其他省(市)按照分代碼(分文史類、理工類)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八條 對江蘇省內、江蘇省外高考統招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 “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方式。
第十九條 外省嚴格執行各省的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方式,即對進檔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依次根據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
第二十條 江蘇省高考錄取執行以下規定:
(1)普通類批次各專業組錄取:
考生的投檔分為高考文化分。
對進檔考生按照相應專業組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依次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被錄取的,有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錄取到相同專業組內相應專業,我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在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情況下,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直接安排專業,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無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者、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美術類批次各專業組錄取:
美術類考生必須參加術科考試,我校使用招生省份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課考試成績,不再組織專業課校考,考生的專業分和文化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投檔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對進檔考生按照相應專業組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依次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被錄取的,有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錄取到相同專業組內相應專業,我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在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情況下,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直接安排專業,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無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者、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