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北工業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北工業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計劃與錄取
第九條 西北工業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指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原則,在各省(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區、市)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 西北工業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城鄉入學機會公平、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區、市)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匯總后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以集體決策、質量優先為原則投放使用。
第十一條 西北工業大學按照專業(專業組)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錄取考生,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地區按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
第十二條 西北工業大學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05%。具體情況按照與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協商方案為準。
第十三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符合西北工業大學提檔要求的情況下,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嚴格按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第十四條 進檔考生在投檔成績整數位相同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分數高低安排專業: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地區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地區,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綜、外語、數學。
第十五條 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同科類(專業組)內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對于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中外合作辦學、強基計劃、藝術類、運動訓練、外語類保送生等相關專業,只錄取填報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西北工業大學接收非第一志愿報考考生,但提檔人數不超過學校在該省剩余招生計劃數,且只能錄取至尚有空額的專業。
第十七條 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往屆生與應屆生錄取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西北工業大學除強基計劃招生外,原則上承認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滿足多項加分政策的,只能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對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西北工業大學承認加分投檔成績,并按投檔成績分配專業。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二十條 西北工業大學藝術類產品設計專業,按當年公布的藝術類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十一條 強基計劃、外語類保送生、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等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和西北工業大學當年公布的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十二條 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規定和西北工業大學當年公布的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
第二十三條 西北工業大學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筑夢計劃”招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和西北工業大學當年公布的招生簡章進行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