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工程職業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云南工程職業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工作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招生,遵循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落實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進行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原則錄取;錄取時間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安排的批次進行。同一投檔批次中,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時充分尊重考生專業志愿,不設專業“級差”。
第十六條 認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減分政策。
第十七條 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九條 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果考生愿意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第二十條 體育類專業考生錄取原則。體育類平行志愿投檔,根據考生填報院校(專業)的綜合排序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次順序。體育類綜合排序成績為考生專業成績。考生綜合排序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超出該批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總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考生錄取原則。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當年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為50%,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為50%。
在同一專業志愿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若合成的綜合成績相同,按藝術類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檔處理:
1.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2.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的要求又無法調劑到其他專業的考生。
3.學校計劃已滿,考生仍未被錄取的。
4.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因體檢情況可不予錄取的考生。
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招生部門規定應當退檔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