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桂林理工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桂林理工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二條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在教育部規定的項目范圍內出臺的有關全國性增加分數投檔的政策和規定,以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進行專業錄取。
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投檔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區)公布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各省(市、自治區)有規定的按照該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三條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區)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第十四條對進檔考生專業的安排辦法:非藝術類專業考生在同一投檔批次中,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專業錄取過程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藝術類專業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藝術成績采用各省統考成績,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按考生投檔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若出現綜合分相同的情況,則按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若藝術統考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對錄取規則有規定的按照該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六條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
第十七條 經教育部批準,桂林理工大學與馬來西亞多媒體大學合作舉辦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080202H)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接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學生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十八條 經教育部批準,桂林理工大學亞太信息技術學院是由桂林理工大學與馬來西亞亞太科技大學合作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1.桂林理工大學亞太信息技術學院共有3個招生專業,具體專業信息如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080901H)、軟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080902H)、網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080903H)。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接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學生入學后只能在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內轉換專業。
2.桂林理工大學亞太信息技術學院均采取“4+0”培養模式,學生4年均在桂林理工大學學習,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雙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達到雙方規定的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將同時獲得桂林理工大學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以及馬來西亞亞太科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九條所有專業錄取男女生無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我校少數民族預科班的錄取,按國家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文件,參照本章程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一條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僅招收英語、日語語種考生;學校非外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其他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填報;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外方課程采用全英文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請慎重填報。
第二十二條我校將及時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在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