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三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三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一條 對于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進行錄取。投檔比例根據各省份投檔工作要求執行。錄取過程中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對于分數相同考生根據投檔信息中同分排位位次順序錄取,考生同分排位位次根據各省位次排序原則產生。若已進檔考生因分數不夠,出現所有已填報專業均不能錄取的情況:服從專業調劑者,按照各專業錄取情況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錄取結束后不再進行其他退檔。
第二條 報考學校體育類的考生,需參加生源地相應體育類專業聯考及高考。投檔比例根據各省份投檔工作要求執行。進檔考生,按體育類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于同分考生根據考生投檔信息中該省份同分排位位次順序錄取。
第三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原則上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原則上不予錄取的專業:智能工程機械運用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三)為避免影響就業,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讀智能工程機械運用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