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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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在各省(區、市)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高考類別分類錄取。
第十四條 根據各省(區、市)的規定設置投檔比例。
第十五條 高考成績達到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市),學校嚴格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對實行志愿順序的省(區、市),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線上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線上考生。
第十六條 對于進檔考生,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若考生總分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原則上按照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九條 各專業均無專業加試要求和相關科目成績特殊要求;考試語種不限,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條 我校除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外,其它專業考生均無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專業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但無身高體重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登陸我校網站或考生所在省(區、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查詢錄取結果。錄取結束后,不再辦理考生退檔手續。
第二十三條 被錄取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須向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0731-58519123)辦理請假手續。報到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報到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作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