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根據生源情況和相關規定確定在各省(區、市)的提檔比例,提檔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0%—120%之間。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 對于符合錄取標準的非特殊類型考生,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成績排序進行錄退。根據進檔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即該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報考的進檔考生,且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專業志愿及投檔成績相同,按照各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依次按照投檔成績、高考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高考改革省份只錄取選考科目與專業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五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調劑志愿后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外語語種,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參加教學培養環節,并達到相應水平方可畢業。
第十七條 特殊類型錄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學校制訂的具體招生簡章執行。2025年學校對藝術類專業不設專業術科測試,考生術科成績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具體錄取原則以學校2025年藝術類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各省級招辦有相關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的錄取按照學校2025年相應類別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生、定向生、高校專項、國家專項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按照高考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考生專業志愿及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照非特殊類型同分錄取規則執行。體育類專業的錄取原則執行各省級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各省級招生部門無此規定的,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省統考成績*750/省統考總分)*50%+(高考成績*750/高考總分)*50%)(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體育統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有五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地下水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數據方向)、自動化、地理空間信息工程,這五個專業按國家及生源地省級招辦關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政策錄取,只錄取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外方合作單位為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專業課程學習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學、生物基礎。按照四年標準學制,學生第一、二、四學年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習,第三學年在滑鐵盧大學學習,學生完成兩校共同制定培養方案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且同時滿足兩校授予學位要求,可獲得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工學學士學位證及滑鐵盧大學頒發的理學學士學位證。該項目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標準按照我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國外學習期間,學費及生活費標準按照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數據方向)專業外方合作單位為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學生第一、二、三學年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習,符合要求的學生第四學年將到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學習,學生達到畢業條件要求,將獲得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該項目國內學費標準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國外學費及生活費標準按照美國伊利諾伊理工大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學生如第四學年繼續留在我校學習,學費仍按我校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執行。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地理空間信息工程三個專業外方合作單位為德國安哈爾特應用技術大學,學生第一、二、三學年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學習,符合要求的學生第四學年將到德國安哈爾特應用技術大學學習。學生達到兩校畢業條件要求,將獲得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及德國安哈爾特應用技術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該項目國內學費標準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國外學費及生活費標準按照德國安哈爾特應用技術大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報考定向計劃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考生,除在錄取分數上執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雜費除外)由定向單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單位設立的定向獎學金。定向學生畢業后必須到相應定向培養單位就業。
第二十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執行。預科生在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學習結束,經考核合格,學校根據預科培養期間學業成績及表現,結合學生志愿,確定專業(類),轉入本科階段學習。錄取到專業(類)的學生,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我校以下專業色盲色弱考生不予錄取:產品設計(珠寶首飾設計)、設計學類。
第二十二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