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哈爾濱石油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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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黑龍江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施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組織落實。
第十三條 凡符合《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報名條件,參加全國文化課統考后,藝術類相關專業參加有關單位組織的統考、聯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分數線及以上,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者即初步具備錄取到我校學習的資格。
第十四條 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對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接受按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投檔。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進檔考生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順序確定錄取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七條 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各省級招考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各省級招考部門沒有特殊規定的,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的專業志愿次序進行錄取,專業志愿次序相同時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進行分專業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參考科目及順序為:外語、數學、語文、其他三科成績之和;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文史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
第十八條 對于報考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錄取過程中若考生生源不足,學校按各省級招考部門的有關規定征集志愿。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音樂表演、數字媒體藝術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省級統考(或聯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投檔控制分數線。學校認可各省(區、市)的投檔規則,在各省級招考部門投檔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按專業課省統考(或聯考)成績擇優錄取。如專業課同分按文化課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投檔成績也相同時,則按語文、英語、數學、綜合的順序擇優錄取。考生所在省(區、市)有特殊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2024年開始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依據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本章程第十七條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專業男女比例不限。英語專業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俄語專業招收英語或俄語語種考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信息安全、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必修外語課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公共外語課為英語或俄語,非英語、俄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非英語、俄語語種考生入學后公共外語需改為英語或俄語。
第二十二條 學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在錄取工作中提供的電子投檔單為錄取依據并嚴格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審查,根據國家教育部以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對思想政治品德或體檢不合格、以及其他符合法定情形可不予錄取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有利于考生順利完成學業和未來職業發展,對考生身體狀況做如下補充要求:
1.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2.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慎重報考專業: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化學工程、環境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學前教育。
3.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慎重報考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數字媒體藝術、油氣儲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