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牡丹江師范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牡丹江師范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第九條 投檔比例: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在不同批次規定的投檔比例進行設置,均設置為100%。
第十條 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專業
1.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且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錄取到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相關政策執行,考生須滿足填報志愿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二)藝術類專業
考生需要達到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文化課和專業課省級統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1.按照投檔成績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錄取到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藝術類專業錄取有特殊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體育類專業
考生需要達到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類本科文化課和專業課省級統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1.按照投檔成績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錄取到尚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2.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體育類專業錄取有特殊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照顧政策
對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分配專業的依據。
(五)相同條件考生專業錄取原則
1.非綜合改革省份。等效投檔成績相同的多個考生進入同一專業時,優先錄取享有照顧政策的考生。如無照顧政策,普通類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進行專業錄取(文史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藝術類、體育類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的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2.綜合改革省份。等效投檔成績相同的多個考生進入同一專業時,優先錄取享有照顧政策的考生。如無照顧政策,普通類按照所在省份投檔成績的同分排位由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同分排位相同時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進行專業錄取(歷史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物理類參考科目及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藝術類、體育類按照所在省份投檔成績的同分排位由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同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的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時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特殊要求:英語、商務英語、翻譯(英語翻譯)、法語專業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計算機類專業。
第十三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認定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對考生體檢結論進行審核。對于體檢結論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一部分“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中所含疾病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對于體檢結論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二部分第2條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考生,美術學、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材料物理、地理科學專業不予錄取。對于體檢結論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二部分第3條,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的考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不予錄取。對于體檢結論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三部分所含疾病不宜就讀的專業和師范類專業,建議考生慎重報考相關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