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東北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東北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九條 調檔比例。東北大學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愿投檔到校考生,在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根據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十條 體檢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考生應根據本人身體狀況,參照相關規定,從錄取、學習、從業和未來發展的角度考量,謹慎填報專業志愿。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者,不予錄取。根據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有以下情況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其中,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的專業,包含化學、應用化學、生物工程、生物制藥、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智能醫學工程、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等專業。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應用物理學、材料物理、礦物加工工程、冶金工程等專業。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金融學、經濟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業工程、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等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十一條 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6、47、48條有關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優先順序。在已調檔考生中,如投檔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關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四條 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并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征集志愿(二志愿)。當平行志愿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第一志愿)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征集志愿(順序志愿投檔時按志愿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檔案。對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并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第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額外征集錄取部分考生。錄取到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入校后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 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大類,錄取時不分具體專業,入校后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 部分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有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建議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法語的考生報考。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經濟管理試驗班(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金融學、經濟學)、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工程力學、理科試驗班(含化學、應用化學)、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自動化類(含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科學與技術、工業智能)、自動化(強基計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類(含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類(含軟件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軟件工程(特色班)、生物工程類(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藥)、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訓練、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未來技術學院)、智能醫學工程、機器人工程、安全工程、測繪工程、環境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采礦工程(創新實驗班)、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入學后部分課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25年藝術類招生簡章》。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則參照第十三條規定的優先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生等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二十一條 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