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鄭州經貿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鄭州經貿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八條 學校依據各省(區、市)確定的錄取分數線,按照各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志愿設置規則進行錄取。考生志愿為平行志愿時,各志愿同等對待;考生志愿為非平行志愿時,按照考生志愿順序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依次錄取后續志愿的考生。
第九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選考要求信息為準。
第十條 對于進檔考生,在分配考生錄取專業時,根據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照專業相關科目成績和學校各專業錄取情況,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做退檔處理。對有特殊規定的省(區、市)的考生,按照該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無單科分數和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各招生專業錄取要求以各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關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本科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相關專業的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藝術類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所劃定的藝術類文化、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三條 各項條件符合錄取要求的藝術類考生,根據我校藝術類各專業要求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我校藝術類本科各專業錄取規則為:
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即文化課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文化課總分×50%。
凡考生所在省對投檔規則,以及錄取辦法有明確規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對非藝術類考生,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各專業按照語、數、外的高考成績順序錄取考生。對藝術類考生,如考生綜合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如考生專業成績也相同,則按照文化課語、數、外的成績順序錄取考生。
第十五條 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學校所有招生專業入學后的第一外語均為英語。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二周不報到的考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考生如未參加生源所在省(區、市)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