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泰山護理職業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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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泰山護理職業學院在各省(區)市的錄取工作在國家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三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符合錄取條件的,學院按規定依次錄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對錄取的考生外語語種不做限制,考生入學后,學院藥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公共外語教學為韓語,其他專業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助產專業適宜女生就讀,男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體檢結果符合國家體檢標準,國家體檢標準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體檢結果為色盲的考生限報我校所有專業,體檢結果為色弱的考生限報我校護理(高職3+2貫通培養,銜接濟寧醫學院護理學專業)、醫學影像技術、眼視光技術、醫學檢驗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專業。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一)學院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二)專業錄取時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高考成績,按照各專業計劃數,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則在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高考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各專業進檔考生依次錄取,不再進行專業調劑。
(三)在確定錄取資格時,學院認可生源所在省份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政策。
第十八條 錄取查詢及新生入學:
(一)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錄取結束后,考生可通過各省(自治區)高招辦公布的查詢途徑、我院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或我院招生就業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我院將根據各省(自治區)高招辦下發的新生錄取名冊寄發錄取通知書,“新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新生報到須知”以特快專遞形式寄送。
(二)新生入學:新生持學院發放的錄取通知書、高考準考證、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者,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