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東文化產業職業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山東文化產業職業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對象:參加2025年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歷者。
第十二條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我校同意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五條 普通類錄取原則
1.學校按照各省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
2.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投檔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依次錄取。對于按專業組進行投檔省市,在同一專業組內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
3.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優先錄取位次高者;各單科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招考院2025年藝術類招生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招考院體育類相關專業錄取政策,對進檔考生按照考生綜合分數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分數相同,參考專業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錄取男女比例不限,外語語種不限。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復查,若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取消考生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第二十條 按照教學計劃的要求,修完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山東文化產業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一條 考生被我校錄取,應按時到校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需要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于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