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煙臺南山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煙臺南山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招生對象
1.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對象為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且成績達到我校投放招生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
2.春季高考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對象為山東省參加2025年春季高考且成績達到我校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
3.飛行技術專業面向山東省、河北省招生。按照《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民航發[2019]75號文件有關規定,考生須參加學校、民航局方體檢隊、航空公司、航校組織的初檢面試、體檢鑒定、心理測試、背景調查。合格后,在中國民航招飛信息系統填報有效合格志愿后,再按要求填報提前批志愿參加錄取。
第十一條 思想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飛行技術專業考生身體條件要求按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民用航空行業標準《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除飛行技術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外,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除飛行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外,其它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認真貫徹國家和各省已出臺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對參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識+技能”總分擇優錄取。
3.各批次錄取原則: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
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后續志愿考生。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對選考科目的規定按照當地省份有關規定和我校設定的科目類別執行,選考科目與報考專業要求相匹配。
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學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按其規定執行;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歷史組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錄取;物理組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飛行技術專業高考成績需達到民航局規定的最低控制線,各省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當地當年高考文化課總分60%執行(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英語單科原始成績須達到 90 分(含)以上。
4.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
須取得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
(2)報考我校藝術類專科專業的考生:
須取得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或專科合格證;
(3)在文化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錄取:
①藝術類本科
對按考生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對按專業或者文化成績投檔的省份,以專業成績為依據進行專業分配。
②藝術類專科
對按考生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按綜合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對按專業或者文化成績投檔的省份,以專業成績為依據進行專業分配;
5.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體育類專業相關錄取政策。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按進檔考生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投檔成績(位次)高者。
第十五條 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