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臨沂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臨沂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報考英語專業、語言學專業、商務英語專業高考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動物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及生物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批次為準。學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確定提檔比例,若無特別規定,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執行。學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錄取原則:
(一)省屬公費師范生錄取原則
進檔考生按照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執行。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若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公費師范生中普通類專業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低進行排序錄取;公費師范生中體育類、藝術類專業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低進行排序錄取。
(二)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
錄取規則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
我校認可生源省份投檔及同分位次排序規則。從進檔考生中,依據投檔成績及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生源省份未規定同分位次排序規則,則同分情況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
2.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順序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取滿計劃為止;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單科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單科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各項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省內本科專業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相關專業的統考合格成績。 舞蹈學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統考合格成績,專業培養方向為中國舞;舞蹈表演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統考合格成績,專業培養方向為國際標準舞;音樂學(師范類)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音樂教育統考合格成績;音樂學(招收民族器樂方向)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音樂表演(器樂方向)的統考合格成績,要求器樂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揚琴、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從進檔考生中依據綜合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計算辦法見《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統考成績),從進檔考生中依據綜合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計算辦法見《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2.省外本科專業
使用當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2025年同類專業的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
我校認可生源省份投檔及同分位次排序規則。若生源省份按照綜合分投檔,則從進檔考生中,依據投檔成績及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生源省份未按照綜合分投檔,則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書法學、音樂學專業從進檔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平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從進檔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文化成績平行時,按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3.省內專科專業
美術教育、音樂教育專業使用山東省相關專業統考成績。投檔及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相關規定執行。
(四)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類本、專科專業均使用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考試(統考)成績。
錄取山東生源時,從進檔考生中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錄取省外生源時,從進檔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文化成績平行時,按照體育專業成績高低進行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校本專科招生網站、學校錄取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