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東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山東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招生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山東大學根據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區域及城鄉協調發展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畢業生就業質量和辦學條件,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核準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山東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錄取等問題。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公平公正、質量優先、集體決策的原則。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1. 調檔時,對于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山東大學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的最高一項,且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調檔、分專業時均適用。所有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2. 山東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于體檢合格、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后不退檔,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依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因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體檢不合格或未達到錄取線等情況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可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3. 山東大學按照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分配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可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錄取至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相應省份同分比較規則執行;對沒有明確同分比較規則的省份,依次優先錄取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者、高考語文加數學成績高者、高考語文成績高者、高考外語成績高者,來源計劃錄滿為止。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無差別;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4. 山東大學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有關省市文件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相應規定。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批次,根據考生志愿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在同一院校專業組中安排專業。
5. 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體育類、運動訓練專業、港澳臺僑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錄取。
6. 山東大學護理學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7. 強基計劃、藝術類、體育類、運動訓練專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山東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養等類型錄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外語類保送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小語種以外的相關專業。
8. 臨床醫學專業、威海校區國際政治專業,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采用英語授課,建議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愿。
9. 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我校化學類、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科學類、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藥學類、護理學、考古學、美術學、設計學類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