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教育部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管理機構監督的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2025年普高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則,遵守招生錄取紀律,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2025年普高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則開展錄取工作。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
學校在福建省內,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依據高考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錄取新生時,考生成績分數相同的,執行各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
第十八條 除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范男生外,學校的其他專業新生錄取不設性別限制。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高考體檢不合格的學校將不予錄取。學前教育專業、特殊教育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將檔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二十條 福建省內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證體檢需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通知執行,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應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對照上述體檢要求填報志愿。因身體條件不適合今后從事教師職業要求的考生慎報師范類專業。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學后要求轉專業的,按《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