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北工程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河北工程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河北工程大學根據辦學設施和師資力量等實際辦學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條 河北工程大學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一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為招生計劃的100%。
第十二條 河北工程大學在調檔時,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安排專業時同樣適用。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對于未進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專業之間不設級差”為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依次比對考生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擇優錄取。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
2.對于實行“專業+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分數錄取,未錄取考生不進行專業調劑。
3.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分數錄取,同一專業組的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依次比對考生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各專業選考科目詳見河北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s://zhaosheng.hebeu.edu.cn/。
第十五條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屬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過程中只接收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后不得轉專業。
第十六條 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入學后復試。
第十七條 環境設計專業使用生源省美術類藝術統考成績,要求高考文化成績和藝術統考成績均需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過程執行生源省美術類投檔規則。在未定投檔規則省份,學校依據“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結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同分考生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若仍然相同,則使用預留計劃全部錄取。
第十八條 休閑體育專業,錄取過程執行各生源省體育類投檔規則。在未定投檔規則省份,學校依據“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同分考生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若仍然相同,則使用預留計劃全部錄取。
第十九條 采礦工程專業因行業限制只招男生,其它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條 學校以英語作為外語語種組織教學。
第二十一條 河北工程大學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具體如下: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2.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者,學校的環境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臨床醫學、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園林、農學、園藝、動物科學、動物醫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運動訓練專業不予錄取。
3.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者,學校的環境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臨床醫學、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園林、農學、園藝、動物科學、動物醫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運動訓練、文物與博物館學、冶金工程專業不予錄取。
4.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學校的環境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臨床醫學、護理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園林、農學、園藝、動物科學、動物醫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運動訓練、文物與博物館學、冶金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專業不予錄取。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學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不予錄取。
5.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學校的運動訓練專業不予錄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