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國民航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中國民航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錄取工作在教育部、中國民用航空局的領導下,由各省級招委會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其它類型招生調閱檔案規則按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飛行技術專業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該批次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該批次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對擬錄取普通類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逐一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如無同分排序規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進行錄取。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全部錄取。
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在招生計劃尚未完成且適宜就讀的專業。除飛行技術、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學校承諾進檔考生服從調劑不退檔。
部分本科專業實施大類招生與培養,相關招生專業名稱、代碼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的為準。
定向就業招生、飛行技術、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港澳臺僑等招生類型及專業按當年我校發布的招生簡章所確定的錄取辦法及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中國民航大學中歐航空工程師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我校系統引進法國精英工程師培養模式和法國航空工程師培養的優質教育資源開展的“精英教育”,以“工科試驗班(中歐航空工程師)”為招生專業名稱,從部分省市直接招生。高考投檔成績須超過當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以下簡稱控制線,相當于原一本線標準)或一本線一定的規定分數。各地具體規定分數:新疆、海南、內蒙古120分;黑龍江110分;貴州、廣西100分;河北95分;甘肅、遼寧、陜西90分;云南、安徽、湖南80分;河南、重慶、四川75分;廣東、吉林70分;湖北、山東65分;福建、江西、山西、北京60分;江蘇55分;天津50分;上海40分;浙江30分。
已錄取的新生還有機會參加中歐航空工程師學院組織的校內選拔,具體選拔辦法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和中歐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二條 根據各省份投檔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情況,學校有權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學校有權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撤回該省部分招生計劃。尤其是飛行技術、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等專業,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養,招生計劃需根據生源情況在全國范圍內調配,需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支持、配合。
第二十三條 對于錄取到我校的普通本科和國家專項批次的考生,在滿足學校相關條件的前提下,可調整其專業。只要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滿足相關轉入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便可申請轉入該專業學習。
第一,所有省份文科、理科、綜合改革、歷史類、物理類等科類高考投檔成績位于我校在該省份普通本科和國家專項批次錄取總人數的前10%者。
第二,高考投檔成績超該省控制線或一本線90分以上者(含)(按750分滿分計)。
第三,對于高考綜合改革地區,選考科目在“物理、化學”中有任一門滿分者。
飛行技術、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不可轉入。工科試驗班(中歐航空工程師)專業須參加校內選拔,具體選拔方式見新生轉專業相關通知。
第二十四條 入學通知書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按學生檔案中的地址郵寄。錄取結果將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