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前校長劉道玉:我心中的理想大學是怎樣的(2)
更新:2018-11-10 20:58:06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理想大學應當是法制化的大學,它的獨立、自主、自治、民主和自由都必須得到法律的保障。
學校還要頒布權威的大學章程,對諸如大學校長的遴選、學校發展規劃、機構的設置和職能、人事任免、教學和科研管理等,都必須依法行事。根據大學章程,在校內人人都是平等的,從校長到每個師生員工,凡是違犯大學章程者,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大學必須是多樣性的。美國高等教育的成功,就在于其多樣性,彼此絕不相互攀比,各具特色,每個類型的大學都有它應當追求的第一;反之,中國大學的失敗,就在盲目地追求“高、大、全”的辦學模式。因此,任何一種理想大學都不應該有排他性,只能承擔自己應當肩負的任務。
理想大學是教育的烏托邦,教育需要烏托邦。
柏拉圖設想的由“哲學王”治理的理想國,終究沒有建立起來;盧梭設想的愛彌爾式的理想公民,也沒有培養出來。但《理想國》和《愛彌爾》是人們至今仍然閱讀的教育經典,啟發人們去追求理想。
正如哲人所說:“只要柏拉圖的《理想國》和盧梭的《愛彌爾》留存在世,縱然所有教育著作被毀,教育園地依然還是馥郁芬芳。”
這就是理想的作用,它們會激勵人們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