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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高考是從哪一年開始實行?

更新:2025-5-9 16:55:02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江西新高考是從哪一年開始實行?

江西高考是從2021年開始實行,也就是從2021年9月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行,2024年已經進行了首屆新高考,采取3+1+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語文、數學、外語為統考,另外從歷史、物理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科目考試,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科目考試,總分為750分。

一、工作目標

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高校考試招生管理體制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類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也稱等級性考試,以下統稱為選擇性考試)兩種類型。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2.考試科目。合格性考試涵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全部科目。選擇性考試包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

3.考試內容。合格性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各學科必修課程內容。選擇性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各學科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內容。

4.考試對象。我省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學生,完成相應科目課程計劃必修內容學習的,須報考合格性考試;無我省普通高中學籍但具有我省戶籍的社會人員(須初中畢業且具有普通高中同期報名考生同等學力)也可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選擇性考試的對象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人員。

5.考試安排。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11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由省教育廳按照國家課程標準統一組織實施;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由各設區市按照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考試標準組織實施。合格性考試按照普通高中課程安排,隨考隨清。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不允許再次報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繼續報考。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的選擇性考試每年只考1次,安排在6月與統一高考同期進行。

6.成績呈現。合格性考試各科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選擇性考試科目中的歷史、物理科目成績以卷面原始分呈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以等級轉換分呈現。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終身有效,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當年有效。

(二)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評價內容。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

2.評價程序。普通高中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師生客觀記錄成長過程,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對整理遴選出的材料在校內進行公示,經公示確認無異議的,統一錄入江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同時建立申訴與復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客觀、真實、準確、可信。

3.評價使用。普通高中學校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參考。高校要根據自身特色、人才選拔培養特點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

1.深化統一高考招生改革。

全國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高校確定招生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條件要求,考生選定選擇性考試科目。高校根據考生的全國統一考試和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考試科目。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國卷。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其中,歷史、物理為首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為再選科目。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須根據所報考高校對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及自身興趣特長,在首選科目歷史、物理2門科目中必選且只選1門,在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

兼報體育類、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考試安排。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考試均安排在每年6月份同期舉行。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和筆試兩部分,待條件成熟后實行“一年兩考”。

分值和成績構成。考生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總分為750分。

語文、數學、外語卷面滿分值各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

選擇性考試科目卷面滿分值各為100分。首選科目歷史、物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以等級轉換分計入考生總成績。轉換計分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廳另行制定。

建立再選科目托底保障機制。當再選科目中某科目考試人數少于保障基數時,以保障基數為準,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保障基數按照國家相關學科人才培養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確定。

招生錄取方式。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按照歷史、物理科目,分別編制專業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分開錄取。在江西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要根據人才培養對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分專業(類)提出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提前向社會公布。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科目要求須相同。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報考院校專業組對應的科目要求。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志愿,一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愿

普通類專業依據語文、數學、外語和考生選擇的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體育類、藝術類專業依據語文、數學、外語和考生選擇的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總成績及相應的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志愿填報和錄取辦法由省高招委另行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進一步減少錄取批次,優化平行志愿投檔和錄取辦法。在條件成熟后,探索投檔模式改革,進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錄取的雙向選擇機會。

2.深化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改革。

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辦法,健全適應現代職業教育發展需要的考試招生錄取機制。

實行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招生院校依據考生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可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高職招生院校組織測試。對非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均由高職招生院校組織測試,招生院校可聯合命題或聯合測試。

健全高職院校統招錄取方式。保留考生通過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的通道。高職院校錄取統招考生時,可參照普通本科高校對考生提出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依據考生統一高考和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完善規范初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招生辦法。